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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再“加码”是切实民生大礼包

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3项个人……

 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3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。(8月31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
  《通知》明确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;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;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。其中,独生子女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;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,按照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众所周知,2019年开始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,该举措也被视为“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”,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7项内容,其初衷就是为广大纳税人减负增收。此次政策再度加码,大幅提高与“一老一小”直接相关的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可谓极大释放了政府“与民生息”的政策善意,而具体到现实生活中,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,202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237元,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4029元,仅就平均数看,此次扣除标准的提高将惠及几乎所有纳税人。不少符合情况的纳税人每月可以减税数百元,减负效果十分可观。

  毋庸讳言,税收是二次分配最重要的手段,个税在确保高收入多纳税、降低收入差距、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受三年疫情影响,居民收入增速有下滑,但支出有刚性。同时,不少人正面临着“上有老,下有小”的双重挑战。一来,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社会大背景下,许多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重任在肩;二来,随着一系列鼓励支持生育政策的调整,有的家庭在有了“二孩”“三孩”后,不可避免地会增加养育方面的成本。就此而论,此次个税改革再次直指民生痛点,聚焦“上有老、下有小”等重点人群,给予真金白银的重点关照,大幅提高专项扣除的扣除标准,无疑可以较大程度上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,更好实现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老有所养,可谓正当其时、众望所归。

  进一步而言,于社会层面看,这一减税行为也注定会影响深远。毋庸置否,在当前宏观经济大环境下,提升个税抵扣额不仅能够极大改善居民的收入预期、提振居民消费信心,其带来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也是永久性的,对应的边际消费倾向较大,这对拉动消费、熨平经济波动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。换句话说,增加收入是扩大消费的最大底气,民众腰包鼓了,某种程度就更加敢消费、能消费,从而不断释放出消费潜力,进一步拉动内需、增强经济发展动能,进而实现一举多赢的社会效果。

  当然,值得一提的是,面对这样一份分量十足的民生礼包,如何真正把好事办好,还须在严格落实政策上下功夫,细化执行方案,通过做好政策解读、加强宣传辅导等举措,尤其在简化、优化办税流程等方面多一些便民之举,切实做到最大限度让纳税人知晓、享受政策,从而实现尽享快享,确保减税“红包”精准直达、悉数落到民众口袋。

  言而总之,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,“一老一小”是家庭支出大项,也是最重要的民生关切,此次减税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都是对民生一次莫大的助力。期待有关部门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政策全面落地,也期待未来会出台更多的利好政策,持续增进民生福祉,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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